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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重 实: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11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ST 重实 公告编号:2009–094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10 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红黄路99 号(重庆东和花园
    酒店会议厅)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陆伟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87,196,041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28 人,代表
    股份201,596,6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3%,占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0.19%;其中网络投票的股东121 人,代表股份16,349,709 股,2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转让子公司西安希望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
    联交易议案》。
    同意200,2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5%,反对1,306,673 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维桢律师事务所委派徐来庆、高玉娟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庆维桢律师事务所委派徐来庆、高玉娟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
    《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