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同日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8年6月6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琼证办[98]10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98]154号文批准,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东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承诺以其实物资产作价认购应配股份900万股中的450万股,不足认购部分用现金补足,同时放弃其余450万股,不进行转让;法人股东琼海梅林农牧公司承诺以其实物资产作价认购应配股份219.43万股中的1
10万股,不足认购部分用现金补足,同时放弃其余109.43万股,不进行转让;其余法人股东均承诺放弃其配股权,也不进行转让;社会公众股东应配1,350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应配450万股。
4、配股总数:2,360万股
5、配股价格:人民币8元/股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将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