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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泰禾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2021-029 号公告)。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0 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证券
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详见公司 2021-031 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沈琳女士、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2 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
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3 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
月对参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4 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因被担保对象为参股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5 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
月拟新增财务资助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6 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7 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

  (十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38 号公告)。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 2021-039 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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