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5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6
日发出,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上午在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
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曾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购买土地事宜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营班子获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 年内,可在
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的有关事宜。
自 201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发展房地产业务已购买的
地块共 4 幅,金额合计为 223,400 万元,即将达到授权额度。根据公司经营与发
展需要,房地产业务拟在未来一段时期继续增加土地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拟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以根据房
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
理购买土地,以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
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 1 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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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中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由“自 199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9 日”变更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同
时,《公司章程》中第七条相应修改为“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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