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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农: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13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三农 公告编号:2010-40号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在福州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购买土地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增加土地储备,并计划通过竞拍等方式获取。为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建议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签订《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异地搬迁技改补助协议书》,搬迁补助资金总计人民币18,619.05 万元。公司与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三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收储补偿费计人民币14,045.95 万元,两项合计32665 万元。另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约22.98 亩,待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三明市财政局和三明市土地收储中心也将分别按每亩57 万元和每亩43 万元的标准,给予拨付搬迁补助金和收储补偿费。(详见2010年11月5日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和三明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内幕交易或关联交易,收储价格依据政府相关规定,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同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