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原福建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闽证监(1999)85号文初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2号文核准。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0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股权登记日:2000年3月15日
2、除权日:2000年3月16日
3、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
以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总股本13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727273股。
本次实际配售总数为2066.88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60.38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6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20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700.50万股。
4、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5.80元。
5、配股缴款日:
2000年3月17日至2000年3月3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公司财务处和证券部办理缴款。
7、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2000年3月15日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福建三农”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按10:2.72727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认购者应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手续。认购时,填写“三农A1配”,代码为“0732”,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
(2)本公司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凭有关证件到本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内部职工股股东若未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资金帐户卡开户手续,可在认购配股缴款期间到其托管证券商处办理资金帐户卡开户手续并缴款。
若投资者在2000年3月16—3月30日办理了“福建三农”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4)不足1股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8、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止2000年3月30日,逾期未被认购的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部分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9、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公司股份变动公告》后,再行公告。
2、在国务院就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本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惯例执行。
4、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在内部职工股上市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