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
现利润总额 740,696,126.7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8,946,438.35 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16,716,685.14 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85,663,123.49 元。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末的总股本 585,723,7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0 元(含税);2021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别说明: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是依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项目建设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