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金收益风险
结构存款产品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率区间的收益,收益与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变动挂钩,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
2.流动性风险
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严格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
1.严格把控结构性存款办理类型,确保产品 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业务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权限,将严格按照公司内控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理额度和期限,使资金流动性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通过适度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具体负责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部门及责任人
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责任人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 实际收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产品类型 合作银行
入金额 回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 20,000 156.27 -
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 20,000 162.74 -
3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 20,000 101.84 -
4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 20,000 164.42 -
5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7,900 7,900 15.70 -
6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 - - 20,000
7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7,900 - - 7,900
合计 115,800 87,900 600.97 27,9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7,9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97%
最近 12 个月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900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
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控措施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