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0-1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进建设“四川美丰绵阳工业园”项目及下属绵阳分公司原厂
搬迁,公司与绵阳市政府于2010 年5 月27 日签署了《四川美丰绵阳
工业园及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搬迁建设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公司在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四川美丰绵阳工业园”。
主要新建合成氨、高效复合肥、尿素等与化肥相关或其他化工项目,
并对下属的绵阳分公司部分生产装置进行搬迁改造。计划从2010 年
开始投资建设,总的建设周期为48 个月。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的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
“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归属于该项目。
二、 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约600 亩,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取得了项目建设用地
的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特别约定
该项目将依法享受涉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
策、绵阳科技城建设优惠政策,以及灾后重建优惠政策。
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现厂区位于绵阳市城南新区。搬迁后,就现2
厂区土地的开发问题,公司与绵阳市政府达成如下约定:
1.公司现厂区可开发的210.55 亩土地在符合绵阳市城市规划的
前提下变更为商业、居住(兼容商业)、文化娱乐设施等用地(具体用
地性质以控详确定的范围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取得土地的开发权,
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变更出让金、该项目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
相关费用。
2.为支持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灾后重建和搬迁扩能改造,绵阳
市政府将根据公司现厂区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过程中缴纳的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的额度,按一定比例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因绵阳城市建
设需要,公司被占用的土地依照绵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开发
过程中给予补偿奖励(原则是占补平衡);现厂区规划绿地、广场的
地下空间由公司开发,开发所得用于补偿搬迁损失,具体规划设计条
件由绵阳市规划部门确定。
四、经济效益与风险分析
全部项目建成后,绵阳分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新增复
合肥等产品。
本项目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由于公司原厂搬迁后,
土地变性后收入和会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建设周期较长,宏观
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原料价格及其他成本的变动等,都可能
会对项目的经济收益产生影响,公司将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