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ST化二 证券代码:000728 公告编号:2007-058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化二、本公司)关于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165号文件核准。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北京化二发行1,360,100,000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国元证券),在完成相关吸收合并工作以后,原国元证券依法注销;
2、批准北京化二吸收合并国元证券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元证券”),并依法承继原国元证券(含分支机构)的各项证券业务资格;
3、批准持有新国元证券5%以上股权相关股东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4、批准新国元证券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乙21号迁址到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5、北京化二应当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原国元证券应当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办理本次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为回购股份并注销、为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份的登记以及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送股的登记手续。本公司将在相关重组及回购股份注销、新增股份登记、送股等完成后办理复牌手续,复牌时间以公开披露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