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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二: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公告日期:2002-03-29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一季度,本公司董事会就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化
集团”)欠款清偿问题分别与控股股东及有关重组各方多次进行协商,日前本公
司与控股股东北化集团就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冲抵本公司欠款一事签署转让合同。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土地(以下简称“目标土地”)之土地使用权为北化集
团所有,由本公司租赁使用。目标土地为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北化集团的
化工二厂内、总面积约为57万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目标土地使用权的转
让价格将以中地华厦咨询评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出具的评
估报告所述的目标土地的评估值为准。全部转让价款均用于冲抵截止2001年12
月31日北化集团向北京化二的借款。如果转让价款与借款之间存在差额,则差
额部份以现金或其它方式补足。
    同时,鉴于北化集团前期已与有关重组各方签订债转股协议,有关重组各方
拟在对北化集团乙烯系列生产厂实施债转股的基础上共同组建一家新公司,本次
公告中所涉及的目标土地拟纳入新公司的范围。由于债转股方案最终批准的时间
尚不能确定,因此,本合同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1、经北化集团和北京
化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2、北化集团已征得债转股协议各方对本
合同的书面同意函件,该等函件约定,债转股方案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
准、新公司注册成立后,执行该合同;3、北京化二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所述的交易;4、目标土地的估值报告完成在有关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及通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如需
要)。本合同在债转股协议因任何原因而归于无效及债转股方案不再付诸实施时;
立即予以实际执行。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属重大关联交易,届时本公司将及时就此交易发布关联
交易公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