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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冠捷科技: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捷有限”)除公司外其余股东所持的 49%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华东
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6 号)。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及回复,并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
请中止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请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
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出具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同日,公
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
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等
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审查。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主要交易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部分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审核时间和结果难以预计;另一方面,本次重组历时较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交易各相关方协商后,提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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