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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A: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鲁泰A: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0.1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登记并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市

    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340 名激励对象合计 持有的 290.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5 月 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7 号),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的新增注
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价格为每股 3.31 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285,000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750
人。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 750 名激励对象
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 80,383,350.00 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额 56,098,350.00 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7、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 4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

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注销完成了上述 4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8、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125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的新
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 3.56 元,34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
5,838,000.00 元。上述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9、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 11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注销完成了上述 11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 240,000 股。

    10、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33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78,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上市流通。

    1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 8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8,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注销完成。

    12、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343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9,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上市流通。

    1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7 人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 7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注销完成。

    14、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717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79,50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上市流通。

    1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离职、退休,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 10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6,5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限售期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预留授予股份授予日为2022 年 2 月 18日,上市日期为2022 年3月 22 日。

    公司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满 12 个月。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层面业绩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 亿元。  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归
 1    考核目标: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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