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83.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6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43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除 5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授予 797 名激励对象 2,58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1 年 9 月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办理完成;并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7、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情况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股份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股份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2、预留股份数量:583.80 万股
3、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343 名
4、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5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限制性股 额的比例
股) 票总数的比例 (%)
(%)
张战旗 副总裁 20 3.43 0.0227
杜立新 高管 10 1.71 0.0113
张克明 高管 10 1.71 0.0113
商成钢 高管 10 1.71 0.0113
于守政 高管 10 1.71 0.0113
李文继 高管 10 1.71 0.0113
郭 恒 高管 10 1.71 0.011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336人) 503.8 86.31 0.5711
合计 583.8 100 0.6616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 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8 人调整为 343 人, 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9.80 万股调整为 583.8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一
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算。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 2021 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 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2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 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