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鲁泰 A/鲁泰 B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转债简称:鲁泰转债 转债代码:127016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21年 4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号—股权激励》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纺织”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24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85,813.3968 万股的 3.7815%。其中首次授予2,596.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85,813.3968 万股的3.0258%;预留 648.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85,813.3968万股的 0.75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84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设计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02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占公
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22,583 的 3.55%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31 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
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的较高者。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48个月。
8、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并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授出。
11、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 14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 14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 15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16
一、激励计划授出的权益形式 ...... 16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16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16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6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 17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9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20
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3
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25
十、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与费用摊销...... 27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9
一、本激励计划的终止 ...... 29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 29
第六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 32
第七章 附则 ...... 33
释义
鲁泰纺织、本公司、公司、上 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 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
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
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
限售期 指 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的期间
授予价格 指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 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凝心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效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创造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五、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七、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