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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京东方A: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4-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6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通过在境内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
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具体期限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股权出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利率

  债券设定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分期发行的,按发行期次分别确定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售、赎回等特殊发行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款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 36 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注册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
项、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披露、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七)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复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孙福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宋立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宋立功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宋立功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会同意提名宋立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立功先生,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北京无线电厂总会计师,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宋立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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