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4-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
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
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
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
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苏星,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苏星 200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婧媛 200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婧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
费用人民币 8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5 万元,2022 年度公司
合并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875 万、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5 万。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