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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京东方A: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2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原因,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6名激励对象共计10,298,61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9、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的注
销工作;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
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1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5、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王鹏等 2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9,492,300 股;14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 0.5,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06,310 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0,298,61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29%,占总股本比例为 0.03%。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为:P=P0-V=2.62-0.21=2.41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 2.41 元/股。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0,298,610 股,按照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4,997,436    0.82%    10,298,610      304,698,826    0.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81,365,985    99.18%            0  37,881,365,985    99.20%

  其中:A股      37,188,481,858    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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