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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5 深市 京东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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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京东方A: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5,000 万股且不超过50,000 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499,999,919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333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300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8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620,105,418.52 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且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成。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9,999,919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
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5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57,847,200(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七、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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