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扩产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张羽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仲慧峰先生递交的职务变动申请,不再担任首席人事官(CHRO)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及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主管公司业绩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仲慧峰先生的职务变动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运营要求,董事会聘任张羽先生担任副总裁、首席人事官(CHRO)职务及职业经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苏雪飞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苏雪飞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张羽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合肥区域办公室总经理、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首席人事官、数字化变革管理办公室主任,荣获2020年度“全国劳动模范”。
张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份117,600股,持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34,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或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雪飞女士,经济学硕士。2014 年 7 月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公司市值管理部和股证事
务部;已于2016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股证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苏雪飞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无兼职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持有公司A股35,000股;持有股权激励期权279,500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雪飞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suxuefei@bo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