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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2 深市 湖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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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湖南发展: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保密条款规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的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待达成正式合作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后续启动对青海某项目公司 100%股权收购,公司尚需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具体的交易模式、定价、支付方式等条款,需由各方根据《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约定进一步协商后,另行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最终能否达成正式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合作概述

  1、2023 年 08 月 10 日,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交易的委托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后(独立保函,金额为 35,712 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同意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 35,712 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 2023-037、2023-039 公告。

  2、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正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拟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
司于 2024 年 07 月 11 日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
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了知情确认函。补充协议签订后,湖南安装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予以终止,由新EPC方承继。

  3、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之日起 15 日内,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长沙市内分(支)行开具的、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 35,712 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公司在收到深圳建融新能源提交的经公司确认无误的、足额的履约保函二之日,补充协议正式生效,并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若补充协议未生效,则不对公司兑付履约保函一产生任何影响,且不影响《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继续履行。

  4、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原支付给湖南安装公司的合作意向金 35,712万元,由湖南安装公司直接支付给深圳建融新能源。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若湖南安装公司未按约定支付上述合作意向金,深圳建融新能源仅向湖南安装公司进
行追偿,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完成后,关于公司合作意向金 35,712 万元相关事宜由公司与深圳建融新能源协商解决,与湖南安装公司无关。

  5、补充协议签订后,受托方将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 600 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将由原《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约定的 950 万元变更为 1,550 万元。
  6、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补充协议签订相关全部事宜。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项目公司控股股东

  1、基本信息

                电信工程专业施工安装及电信传输网络、设备日常维护,交
                通工程系统(通信、监控、收费、配电、照明安全设施)集
                成及配套设备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及日常维护;公路绿化及养
                护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经营范围

                机应用系统的研发、设计;通信材料销售;房屋、汽车租赁;
                绿化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总承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
                项目中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关联关系

  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合作方发生类似交易。

  4、其他说明

  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保密条款及相关方出具的保密函约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
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的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待达成正式合作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项目公司

  1、基本信息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
                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关联关系

  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合作方发生类似交易。

  4、其他说明

  项目公司是青海项目前期筹建、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唯一法律实体,拥有青海项目资产所有权和一切权益。

  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保密条款及相关方出具的保密函约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的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
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待达成正式合作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受托方

  1、基本信息

                一般事项: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
                行效能评估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
                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碳减
                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关联关系

  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合作方发生类似交易。

  4、其他说明

  已取得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全权委托负责项目公司交易的委托授权。

  本次意向性合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根据《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保密条款及相关方出具的保密函约定,公司对本次合作取得的相关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如披露可能会给后续交易的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
为保护各方利益,应合作方书面要求,在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前,对交易标的及合作方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待达成正式合作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湖南安装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      株洲市芦淞区七一路 88 号中旺锦安城

  法定代表人    成立强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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