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张彤先生提名,聘任李景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景新先生提名,聘任郭瑞恒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景新先生提名,聘任殷家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和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变动,孙黎明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景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李景新先生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该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景新,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与预算部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综合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兼综合资产管理事业部计划运营管理部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景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瑞恒,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内蒙古风电公司财务部主管,金桥热电厂财务部主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股权处副处长、处长,高头窑煤矿筹备处总会计师,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期间挂职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与股权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郭瑞恒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殷家宁,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工作部职员,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企业管理部经理、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殷家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