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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0 深市 新能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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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能: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5日停牌一天,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能”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000720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新能泰山”变更为“*ST新能”,股票代码仍为“000720”。

  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对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
示: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298.7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业绩情况,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能”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000720”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