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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0 深市 新能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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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能: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6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2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新能泰山”变更为“*ST新能”,股票代码仍为“00072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一是2018年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向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转让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账面除应收股利、应交税费及所持有的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涉及交易标的股权类资产已完成过户、非股权类资产已完成交割,交易标的对价已经全部支付完毕,公司实现转让收益57,698.60万元;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C地块部分住宅项目顺利交付,实现收入成本确
认,2018年宁华世纪实现净利润48,813.37万元。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298.7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新能”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仍为“00072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