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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0 深市 新能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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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2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8-01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能泰山”)于2018

年1月2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向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电力”)转让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账面除应收股利、应交税费及所持有的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公司持有的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80%的股权、山东华能莱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0%的股权、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98%的股权、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20.75%的股权、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15%的股权、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11.01%的股权(以下合称为“标的资产”),泰山电力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资产的对价,本次交易价格总额为82,861.39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泰山电力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的70%款

项。

    2、公司与泰山电力于2018年2月28日共同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双

方同意并确认,鉴于泰山电力已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于2018

年1月31日向公司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对价的70%,且为便于标的资产的交割、

管理和持续合法经营,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日确定为2018年2月1日。自交割日

起,标的资产的交付义务视为履行完毕(而不论标的资产是否已实际完成交付或产权过户登记),泰山电力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泰山电力享有和承担;公司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公司与泰山电力目前正在办理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更名、权属变更等手续。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