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中南股份(法人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51,167,805.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18,570,401.69元,减去当年已分配利润 72,715,367.70 元,提取盈余公积5,116,780.55 元,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391,906,058.96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3-2025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023 年不对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本次不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实施本次利润不分配方案后,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557,460,513.70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49.71%,符合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的要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投资支出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
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投入及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和产品结构优化等项目,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和转型升
级发展。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