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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7 深市 韶钢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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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7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监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参会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其简历附后。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将选举 1 名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的股东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附: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旷高峰,男,1967 年 8 月生,1992 年 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
审计师,本科学历(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 年 6 月
至 2017 年 8 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月
任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董事),2020 年 12月至今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兼任中南钢铁党群工作部部长、总
裁办公室主任,2022 年 8 月至今兼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部部长),2021 年 12月至今任韶钢松山监事会主席,2022 年 8 月至今任韶钢松山工会负责人。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张刚,男,1968 年 3月生,1988 年 8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
师,本科学历(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历任鄂钢热带分厂工会干事、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鄂钢热轧带钢厂热轧工段党支部书记,鄂钢宽厚板筹备处综合组组长、宽厚板厂厂长助理,鄂钢质检中心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副部长,鄂钢供应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监
察部副部长兼巡视督察组副组长等职务,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督部部长,2020 年 12 月至2021 年 9 月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2021 年 9 月至 2022年 8 月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兼任韶钢松山监事,2022年 8 月至今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
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兼任韶钢松山监事。

    张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张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任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除此之外张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刚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刚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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