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2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能”)共同出资组建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本公司持股 49%,宝武清能持股51%。
公司与宝武清能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出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00 万元出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本公司持股 49%,宝武清能持股 51%。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其他合资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合资各方正式签订合资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资方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宝山市宝山区四元路 19 号 35 幢 666 室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能源科技、电力科技等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供电服务;压缩、液化气体的批发和零售(经营项目须与许可证登记的一致);医用氧(液态、气态)的销售;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气体品种以许可证核定的为限);空分及稀有气体设备的技术咨询;气体及相关领域专业外包项目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武清能 2020 年营业收入 47 亿,利润总额 4 亿,净利润 3.9 亿,负债 0.2 亿。
关联关系:宝武清能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方。
截止本公告日,宝武清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股权结构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名称拟为: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住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西区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 现代产业园科创中心大楼三楼
(四)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双方以一次性注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实缴出资,公司注册资本 1 亿人民币,初始投资总额 1 亿人民币,韶钢松山与宝武清能按股权比例以现金的方式出资,资金来源由双方自行筹集。双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认缴的出资额具体如下:
双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认缴的出资额明细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51 货币 5,10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49 货币 4,900
合计 10,000
(五)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氢、氧、氮、氩、稀有气体等压缩气体、液态气体、天
然气、煤气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配送、销售(经营项目须与许可证登记的一致);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机动车燃气零售(车用氢气);提供工业气体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研究和售后服务;气体及相关领域专业外包项目的运营管理。
注:上述公司设立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1 亿元,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分别为:
1.宝武清能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五千一百万元(RMB51,000,000),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一(51%),出资方式为货币;
2.韶钢松山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四千九百万元(RMB49,000,000),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九(49%),出资方式为货币;
(二)股东会: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行使职权。双方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宝武清能推荐 3 名,韶钢松
山推荐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宝武清能推荐 1 名,韶钢松
山推荐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宝武清能推荐,设副总经理 2 名,宝武清能推荐 1 名,韶钢
松山推荐 1 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三年,经有关方再次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后可连任。
(三)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双方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五)本协议经各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快速推进新能源、氢能产业在广东地区的布局,共同打造韶钢松山氢能全产业链平台,扩大和提升氢能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本公司与宝武清能签署合资协议,在广东省韶关市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本公司持股 49%,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49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韶钢松山与宝武清能共同出资组建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利用韶钢松山和宝武清能在资源及技术上的优势,快速推进新能源、氢能产业在广东地区的布局,共同打造韶钢松山氢能全产业链平台。该平台将以焦炉煤气制氢、绿电制氢、加氢站及光伏项目为产业突破口,逐步发展成为响应国家战略导向、践行宝武发展理念、支撑韶钢松山低碳冶金和能源结构优化、构建绿色钢铁生态圈的中国宝武氢能发展的产业示范平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人力资源、生产经营、市场开拓、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合资公司成立后能否实现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 13,214,516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将其打造成为响应国家战略导向、践行宝武发展理念、支撑韶钢松山低碳冶金和能源结构优化、构建绿色钢铁生态圈的中国宝武氢能发展的产业示范平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