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ST南方 公告编号:2010-017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2010年3月31日,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4 月16 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韦清文先生委托董事、总裁张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人员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七名,代表股份46,462,21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
以下决议:
《关于转让广西高院[2008]桂民二终字第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拥
有的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62,211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昭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镇宇先生、邓祖明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意见书详细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昭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 一0 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