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6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汪晖先生、范铁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晖,男,1969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资产管理部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同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铁夫,男,1975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商集团有限
公司大连商场办公室主任、钟表业种副经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男店副店长,大商特许商品经营公司总经理,大连新馨家居用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麦凯乐大连总店副总经理,大商集团大庆地区集团副总裁,大商齐齐哈尔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意兰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法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