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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中兴商业: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6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46),公司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收到沈阳国科出具的《减持股份时间
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沈阳国科
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沈阳国科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沈阳国科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沈阳国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阳国科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沈阳国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敦促沈阳国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沈阳国科出具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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