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03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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