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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ST京蓝: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02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胜公司”)破产重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超过 8500 万元(含或有债务)取得业胜公司 66.05%—100%股权(最终取得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及业胜公司债权人会议确定的方案为准)。

    2.目前公司尚未与业胜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重整投资协议书》签署后,将在《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由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批准且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及重整计划履行首期债务清偿工作后一个月内,取得业胜公司相应股权。

    3.根据京蓝科技拟与业胜公司管理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书》,在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通过重整计划后,本次交易方可进行;目前,重整计划尚未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及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裁定通过,方案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存在因客观上无法满足《重整投资协议书》中各项条件而终止的风险;公司如果完成对业胜公司的破产重整和股权收购,还需要对其加以整合,整合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计划对业胜公司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提升并恢复现有生产线,但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存在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从事工业
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矿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业胜公司具有楚雄州内唯一一家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资质,具有一定的行业优势;业胜公司 1 号回转窑等生产线在进入破产重整前仍然具有生产能力,具备重启生产的条件;牟定县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确定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之一,是全国 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之一,是全省唯一的一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因历史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
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以(2022)云 2323 破申 4 号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云南业胜
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2022)云 2323 破
申 1 号决定书指定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为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

    公司拟参与业胜公司重整,公司在《重整投资协议书》签署后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超过 8500 万元(含或有债务)取得业胜公司 66.05%—100%股权(最终取得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及业胜公司债权人会议确定的方案为准)。公司将在《重整计划草案》由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按照拟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及重整计划履行首期债务清偿工作后一个月内,取得业胜公司相应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收购其相应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业胜公司 66.05%—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之“拟
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最终取得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及业胜公司债权人会议确定的方案为准),交易方式为通过参与破产重整获得股权。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业胜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3795151039L;

    法定代表人:方喜(已故,工商登记未作变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新桥镇高家庄;

    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10 年 23 日至 2036 年 10 年 23 日;

    经营范围: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矿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股东信息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1              孙旭浩            90%        2750.00 万元      2011/11/8
                                                      6250.00 万元      2027/12/30

        2              方喜            10%        1000.00 万元      2016/9/12

    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3.优先受让权说明

    业胜公司孙旭浩、方喜二位股东合计持有 100%股权,不存在相关股东行使
优先受让权的情况。

    4.业胜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依据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
整专项审计报告》(永盛专审字 [2023]第 107 号),截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业
胜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为 397,021,416.96 元,负债总额为
365,627,247.78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31,394,169.18 元 ( 含 实 收 资 本
10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26,608,147.66 元,未分配利润-95,213,978.48元)。


    5.业胜公司破产重整背景

    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从事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矿产品收购、销售的公司。因
历史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被云南省
牟定县人民法院于裁定破产重整。

    6.业胜公司资产情况

    根据云南永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 年 10月 11 日出具的永盛评报字(2023)
第 028 号《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
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 月 29 日,云南业胜环境
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管理人确认纳入破产重整范围的资产账面价值 10,354.71
万元,评估价值为 7,086.97 万元,减值额为 3,267.74 万元,减值率为 31.56%。
    7.业胜公司债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业胜公司债权审查确
认情况如下:

    确认债权 95 笔,确认债权总金额 169566563.8 元,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 45 笔,确认债权金额 2693902.99 元;

    (2)普通债权共确认 45 笔债权,确认债权金额 163759901.19 元,(经法院
裁定 4 笔,金额 44392409.03 元);

    (3)税收和社保债权共确认 1 笔,确认总金额为 995298.32 元(经法院裁
定);

    (4)共益债权共确认 4 笔,确认总金额为 2117461.33 元(其中 8134.12 已
经法院裁定);

    (5)无担保债权和其他优先债权。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胜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其历史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造成的债务纠纷而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业胜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整,预计后续将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并实现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后续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拟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最终协议书内容以协议主体双方签字盖章版为准)


    协议主体:

    甲方: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一)鉴于乙方已完全响应甲方公开招募投资人的条件,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作为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内容

    1、乙方以投入现金方式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60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进行清偿;针对 600 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将以“现金”或“现金+债转股”的方式进行清偿。具体为:

    (1)、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共益债务以及人民法院应依法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按 100%支付。注:破产费用人民币 510000.00 元;管理人报酬人民币3289298.76 元;共益债务为原始共益债务人民币 2117461.33 元以及牟定中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形成的共益债人民币 6010352.04 元合计人民币8127813.37 元;案件受理费以人民法院出具的缴费通知为准。以上费用的具体数额以人民法院认定数额为准。

    (2)、职工债权人民币 2,693,902.99 元,按 100%清偿。

    (3)、税款债权人民币 995,298.32 元,按 100%清偿。

    (4)、普通债权人的偿债额:

    a.10 万元以下小额普通债权(9 家),金额 547,140.78 元,按 100%清偿。
    b.10—20 万元债权(9 家),金额 1,309,228.61 元,按 70%清偿,总计清偿
金额为 916,460 元。

    C.20—100 万元债权(10 家),金额 4,464,092.08 元,按 45%清偿,总计清
偿金额为 2,008,845.00 元。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确认生效后的 10 日内支付
20%;剩余款项在 3 年内支付完毕,具体为:本重整方案通过后第一年度 12 月 20
日前清偿 25%,第二年度 12 月 20 日前清偿 25%,第三年度 12 月 20 日前清偿
30%。

    d.100—200 万元债权(7 家),金额 9,971,606.11 元,按 35%清偿,总计清
偿金额为3,490,062 元。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确认生效后的10 日内支付20%;

剩余款项在 3 年内支付完毕,具体为:本重整方案通过后第一年度 12 月 20 日前
清偿 25%,第二年度 12 月 20 日前清偿 25%,第三年度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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