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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京蓝科技: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蓝科技”)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已于 2023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06),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现发布有关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5 号),预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后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首次提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号);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年度报告
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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