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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7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连续3个交易日(2019年3月4日、3月5日、3月6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近期公司发布了以下重大事项的相关公告: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的股份已于2019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2月25日上市。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京蓝若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若水”)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蓝云商科技”)(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及京蓝若水分别作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公司以所持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物联网”)99%股权出资,相对应合伙企业份额为人民币
198,852,030元,认缴比例为99.5%。公司出资后,京蓝云商科技即成为京蓝物联网的股东,享有京蓝物联网99%的股权及其收益。京蓝物联网分别持有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时代”)及固安京蓝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京蓝物联网股权,京蓝物联网、京蓝时代、固安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另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公司拟将所持京蓝物联网1%股权转让给京蓝若水,交易作价为人民币2,008,606.36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可以减少公司对京蓝物联网的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为京蓝物联网搭建灵活的资本运作平台,吸引境内外专业机构和资金,增强融资能力,进一步夯实京蓝物联网的资本实力,助推业务发展。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30)。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15%至65.43%,最终数据以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