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黑证监函[1999]16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83号”文批准,方案公告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元。
2、配股数量:本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851.76万股。
3、配股比例:以1998年末总股本6583.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按现有总股本9874.8万股折算,每10股配售2股,公司法人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权,故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851.76万股,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