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独立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4 号院 5 号楼 8 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
事,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进行编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对内控制度及执行的不足之处,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本次整改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公司的内部控
制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未来报告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规范,继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实施。
我们认为:公司现阶段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为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是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作为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2)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状况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2023 年年度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6.9 亿元(均为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及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之担保)。上述担保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除上述对外担保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债务逾期、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独立董事:李耀、张大可、胡诗阳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