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5 月 27 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兰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7,049,179,51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6.3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 7,049,179,5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38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442,548,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4.1677%。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无法现场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3,999,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28%;反对
17,230,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4%;弃权 7,949,4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367,9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02%;反对
17,230,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936%;弃权 7,949,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3,999,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28%;反对
17,230,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4%;弃权 7,949,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368,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02%;反对
17,230,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936%;弃权 7,949,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23,701,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6%;反对
17,699,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1%;弃权 7,778,4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070,1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429%;反对
17,699,6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95%;弃权 7,77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7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7,811,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7%;反对
6,44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4%;弃权 4,92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6,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179,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11%;反对
6,442,7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58%;弃权 4,92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6,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1,556,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663%;反对
17,036,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7%;弃权 450,586,6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543,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9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413,1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204%;反对
17,036,6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97%;弃权 8,09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55,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40,946 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722%;反对
83,848,8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468%;弃权 3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40,9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722%;反对
83,848,8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468%;弃权 3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6,606,631,216 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0,826,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559%;反对
19,423,2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448,929,8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543,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683,3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555%;反对
19,423,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90%;弃权 6,441,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55,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5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9,304,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343%;反对
23,398,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9%;弃权 446,476,8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476,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61,2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115%;反对
23,398,2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2872%;弃权 3,988,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88,6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1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 年 04 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4,942,9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562%;反对
6,183,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 448,052,6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543,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799,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453%;反对
6,183,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弃权 5,564,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55,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00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 年 05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43,306,8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981%;反对
100,628,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75%;弃权 5,244,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67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766%;反对
100,628,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384%;弃权 5,244,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