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董事田欣、朱华明递交的辞职申请。田欣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朱华明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田欣、朱华明两位董事辞职自书面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田欣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华明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四届十七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欣、朱华明均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田欣、朱华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如下:
谢海深,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采购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海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董事。公司已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章程修正案》提交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待《公司章程修正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董事,直接进入董事会。具体选举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田欣、朱华明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