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田欣、邓建军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
田 欣: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邓建军: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