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4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5 月8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中信特钢科技大
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4,368,982,291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12 名股东,代表股份
4,234,529,95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9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34,452,333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36,889,5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37,258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34,452,333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下议
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选举票数(股) 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结果
的比例占比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钱刚为 4,368,769,892 99.9951% 当选
1.01 公司第十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36,677,192 99.8448% -
选举郭家骅 4,368,780,592 99.9954% 当选
1.02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36,687,892 99.8527% -
选举李国荣 4,320,618,766 98.8930% 当选
1.03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88,526,066 64.6697% -
选举黄国耀 4,368,780,592 99.9954% 当选
1.04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36,687,892 99.8527% -
选举李国忠 4,368,898,762 99.9981% 当选
1.05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36,806,062 99.9390% -
选举罗元东 4,368,890,762 99.9979% 当选
1.06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36,798,062 99.9331% -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选举票数(股) 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结果
的比例占比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跃为 4,368,954,495 99.9994% 当选
2.01 公司第十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董事会独立
董事 136,861,795 99.9797% -
选举姜涛为 4,368,954,495 99.9994% 当选
2.02 公司第十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董事会独立
董事 136,861,795 99.9797% -
选举刘卫为 4,368,946,495 99.9992% 当选
2.03 公司第十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董事会独立
董事 136,853,795 99.9739%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郏静洪 4,368,954,495 99.9994% 当选
3.01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136,861,795 99.9797% -
选举承江为 4,365,524,188 99.9208% 当选
3.02 公司第十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133,431,488 97.4738% -
选举朱新峰 4,365,523,288 99.9208% 当选
3.03 为公司第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133,430,588 97.4731%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李政霖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