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相关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第 9.3.1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独立董事: 王花曼
包晓岚
马传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