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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浙江震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1
  浙 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吴海明、柴军、何溢强、魏民、周越梅、傅晓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袁建伟、冯坚、胡素华、汪宏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建伟先生、胡素华先生、汪宏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冯坚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四位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海明:男,汉族,1967 年 7 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省委
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县华甫高级中学教师、团委书记,绍兴县鲁迅中学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处主任,绍兴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绍兴市文化体育局文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处长,绍兴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绍兴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明同志持有公司股票 30,000 股;不存
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柴军:男,汉族,1980 年 9 月出生,药学本科学历,医药管
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主任药师职称,是浙江省人事厅认定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
(ISO/TC  249) 国际专家。曾任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办公室主任、副所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主任助理兼药检
所所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上虞区副区长(挂职)、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军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何溢强:男,汉族,1976 年 2 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
党员,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新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会议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主持政府行政工作),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梅渚镇镇长,高新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新昌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新昌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震元制药董事长,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溢强同志持有公司股票 20,100 股;不存
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魏民:男,汉族,1976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团委副书记、市长热线处理中心主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人事秘书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机关党总支副书记;绍兴市文明办城市文明处副处长(挂职);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产业策划发展部部长,兼任绍兴水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绍兴市南奥文兴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民同志持有公司股票 20,000 股;不存在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周越梅:女,汉族,1973 年 2 月出生,山东大学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第二医院财务科副科长。现任绍兴第二医院财务科科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越梅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绍兴第二医院任职,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傅晓春:男,汉族,1974 年 5 月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
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现任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晓春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5.28%股权,为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袁建伟:男,满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香港大学亚洲商业研究博士,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绍兴市社会科学院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现代慧集(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代全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优秀人才,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冯坚: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曾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浙江大公律师事
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胡素华: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民建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天龙新材料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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