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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浙江震元: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5 日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云伟同志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108,188,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9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85,361,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547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22,827,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1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陈云伟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关于选举陈富根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关于选举柴军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关于选举阮建昌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关于选举周越梅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关于选举赵银丽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关于选举邢小玲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关于选举程幸福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关于选举戚乐安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关于选举董金标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关于选举郑鑫炎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340,2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917%;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3,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1%;反对 1,848,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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