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配套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8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 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 170,592,433 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 75,124,910 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300,000 万元配套资金。
2019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3,768,115.00 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2,949,999,98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39,088,768.0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0,911,218.99 元。
上述募集资金 2,949,999,987.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32,574,999.89 元后的余
额 2,917,424,987.11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 393575676554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700,136,667.38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购买的存款类金融产品获得收益 917.71 万
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 2019 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 295,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3,908.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091.1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 差异原因
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金额
年产 50 万吨差别化功能 98,500.00 93,500.00 93,647.49 -147.49 注 1
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8,170.00 28,170.00 25,621.70 2,548.30 注 2
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 8,500.00 8,500.00 8,399.34 100.66 注 2
升改造项目
年产 25 万吨环保功能性 145,000.00 416.05 416.05 0.00
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500.00 5,283.95 3,406.99 1,876.96 注 2
年产 100 万吨智能化环保 636,000.00 75,600.00 76,593.79 -993.79 注:3
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收购杭州逸暻化纤有限 80,700.00 80,700.00 80,700.00 0.00
公司 100%股权
合计 1,017,370.00 292,170.00 288,785.36 3,384.64 --
注 1: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47.49 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
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因与部分供应商约定的合同款项付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待项目结项后,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注 3: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993.79 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
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 2019 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 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 25 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
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二)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剩余
金额 2,985,4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汇
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 8110801012002491742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6,320,754.72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45.28 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止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将 1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万元(含 300,000.00 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置换金额
金额 入金额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 70,000.00 33,398.74 33,398.74
目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230,000.00 70,870.09 70,870.09
合计 300,000.00 104,268.83 104,268.83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2,700,000.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550,000.00 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