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8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剩余
金额 2,985,4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汇
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 8110801012002491742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6,320,754.72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45.28 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止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将 1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万元(含 300,000.00 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金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 70,000.00 33,398.74 33,398.74
目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230,000.00 70,870.09 70,870.09
合计 300,000.00 104,268.83 104,268.83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税),其中
承销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2,700,000.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550,000.00 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置换不含税金额
律师费用 754,716.98 754,716.98
会计师费用 566,037.74 566,037.74
资信评级费用 141,509.43 141,509.43
合计 1,462,264.15 1,462,264.15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 1,632.0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 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 差异 差异原因
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金额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 256,500.00 70,000.00 33,398.74 36,601.26 项目尚未完
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成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 385,000.00 230,000.00 122,912.34 107,087.66 项目尚未完
差别化纤维项目 成
合计 641,500.00 300,000.00 156,311.08 143,688.9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27 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
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142,056.84 万
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2,135.06 万元;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75.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0.00 万元,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 275.48 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0 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2002491742 24.60 存款、利息收入扣
萧山支行 除手续费净额
浙江恒逸石 化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302491896 4.05 存款、利息收入扣
有限公司 萧山支行 除手续费净额
海宁恒逸新 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402491881 0.00 2024 年 3 月 11 日该
料有限公司 萧山支行 账户注销
宿迁逸达新 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2402492678 246.83 存款、利息收入扣
料有限公司 萧山支行 除手续费净额
合计 275.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