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湖南正虹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农业公司”或“标的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生态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海峰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390.15 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94%的股权,岳阳市海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6%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70%的股权。生态农业公司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刘海峰,男,1980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
份证号:43092119800728****,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2017年 3 月至今担任生态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海峰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刘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正虹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正虹科技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4L84Q89G
法定代表人:刘海峰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家禽饲养,兽药经营,疫苗销售,稻谷、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生猪、家禽、水产品、农副产品、养殖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出资 940 万元,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94%的股
权;岳阳市海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出资 60 万元,持有生态农业公司6%的股权, 该股东已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2,299,374.23 33,409,175.40
负债合计 4,708,413.31 9,155,147.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90,960.92 24,254,027.96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2,635,621.10 167,201,514.79
净利润 3,336,932.96 18,799,818.87
4、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生
态农业公司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南正虹生态农业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拟转让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0]378 号,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
基准日 2020 年 03 月 31 日,评估结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号
1 流动资产 2,944.58 3,193.03 248.45 8.44
2 非流动资产 285.35 486.63 201.28 70.54
3 资产总计 3,229.94 3,679.66 449.72 13.92
4 流动负债 470.84 470.84 0.00 0.00
5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6 负债合计 470.84 470.84 0.00 0.00
含未分配利润的
7 2,759.10 3,208.82 449.72 16.30
所有者权益
8 未分配利润 1,583.19 1,583.19 0.00 0.00
不含未分配利润
9 1,175.91 1,625.63 449.72 38.24
的所有者权益
5、标的公司权属情况:公司持有的生态农业公司 94%的股权权
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6、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未
分配利润为基数,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
的所有者权益为 1,625.63 万元,标的公司 24%的股权对价为 390.15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方: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 刘海峰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一)、股权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生态农业公司 24%的股权,及该股权所应附有的
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完成后,
甲方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70%的股权,乙方持有生态农业公司 24%的股权,岳阳市海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6%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款
参照生态农业公司的权益评估结果,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所持生态农业公司 24%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90.15 万元。
(三)股权转让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支付完成全部股权
转让款。
(四)、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发生的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各自依法缴纳和承担。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本次转让的股权未被设定任何留置、抵押、质押、信托、担保权益或其他权利负担,有权依法实施转让。乙方就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予以落实,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六)、违约责任及协议生效条件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依法向守约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后成立,并经甲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生态农业公司的投资结构,充分调动经营层的积极主动性,激发公司活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开元评报字[2020]378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