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6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7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以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在公示期
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2〕7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4、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及第十
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事项说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已经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63
人调整为 255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94.00 万股调整为
2,667.0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2,639.00 万股调整为 2,612.00 万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 对象授出的权益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日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李植煌 董事长 75.00 2.81% 0.14%
王明成 副董事长 60.00 2.25% 0.11%
曾挺毅 董事 60.00 2.25% 0.11%
陈纯 董事 45.00 1.69% 0.08%
卢虹 党委副书记 45.00 1.69% 0.08%
姜峰 副总经理 45.00 1.69% 0.08%
黄俊锋 副总经理 45.00 1.69% 0.08%
吴晓强 副总经理 45.00 1.69% 0.08%
林伟青 副总经理、财 45.00 1.69% 0.08%
务总监
高新颜 副总经理 45.00 1.69% 0.08%
王孝顺 副总经理、董 45.00 1.69% 0.08%
事会秘书
核心骨干员工 2,057.00 77.13% 3.82%
(共 244 人)
预留 55.00 2.06% 0.10%
合计 2,667.00 100.00% 4.9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厦门信达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厦门信达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授予的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5、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
6、上海信公秩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