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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4

模塑科技: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后,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917,049,158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调整后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目前最新总股本)*10,即(119,215,853.64/917,049,158)*10=1.299994元【计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6位小数的处理方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年6月30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917,045,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119,215,853.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为原则,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重新计算调整后的分配比例实施利润分配。

  2、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17,049,158股,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8月13日起暂停转股。根据目前最新总股本,以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为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调整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99994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7,049,15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9999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6999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99994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999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999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0 日;

    2、除权除息日:2020 年 8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1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2        08*****391          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8月13日至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模塑转债,证券代码:12700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模塑转债”转股价格:7.59元/股,调整后“模塑转债”转股价格:7.4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8月21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0-053】)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3、联 系 人:单琛雁、王晖

  4、电    话:0510-86242802

  5、传    真:0510-8624281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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