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4-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陶胜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已在超过三家上市公司内担任独立董事,因此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卜新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陶胜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由陶胜洋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陶胜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陶胜洋先生简历
陶胜洋,男,1981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化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现任中国
化工学会微化工技术、智能制造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会会员期
刊《化学通讯》首届科普教育类编委。
陶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
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